ab的二字词语刺史的意思,刺史的拼音拼音:cì shǐ 注音:ㄘˋ ㄕˇ 结构:刺(左右结构)史(独体结构) 造句 仁杰之子狄光嗣,历任淄、许、贝三州刺史,事亲至孝。 诏公卿以下各上封事,及郡国守、相举有道之士各一人;又故刺史、二千石清高有遗惠、为众所归者,皆诣公车。 以郢州刺史宜丰侯循为太保,广州刺史曲江侯勃为司空,并征入侍。 这是杜牧任池州刺史时偕友人游览齐山的即兴诗,愉悦中不乏豪情。 时年河朔饥馑,前任刺史苛暴,百姓多数流徙散亡。 濮州刺史慕容彦超坐违法科敛,擅取官麦五百斛造麹,赋与部民。 卒,追赠定州刺史、河间公,谥曰宣。 刺史府的属官和侍卫们闻声而至,忙举火四下搜寻,刚才还轻歌宴舞的刺史府内鸡飞狗跳,乱作一团。 各州刺史和河东道按察使这批官员邀请也就算了,毕竟李治监国期间,曾有不少文书往来,也算私下联谊。 又建延州为保塞军,以保大行军司马、延州刺史李孝恭为节度使。 解释 词语解释:刺史cìshǐ (1) 古代官名,自汉设立本为监察郡县的官员,宋元以后沿用hAo86.为一州长官的别称 英feudal provincial or prefectural governor引证解释:⒈ 古代官名。原为朝廷所派督察地方之官,后沿为地方官职名称。 汉武帝时,分全国为十三部(州),部置刺史。 成帝改称州牧, 哀帝时复称刺史。 魏晋于要州置都督兼领刺史,职权益重。 隋炀帝、唐玄宗两度改州为郡,改称刺史为太守。后又改郡为州,称刺史,此后太守与刺史互名。 宋于州置知州,而无刺史职任,刺史之名仅为武臣升迁之阶。 元明废名, 清仅用为知州之别称。 引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:“武帝元封五年初置部刺史,掌奉詔条察州,秩六百石,员十三人。” 国语词典:职官名。古代司地方纠察的官,后沿称地方长官,清时为知州的尊称。 词语翻译英语provincial governor (old)法语gouverneur provincial (arch.)网络解释:刺史刺史,又称刺使,职官。“刺”是检核问事的意思,即监察之职。“史”为“御史”之意。秦制,每郡设御史,任监察之职,称监御史(监郡御史)。汉初省,旋复置。文帝以御史多失职,命丞相另派人员出刺各地,不常置。汉武帝继废诸郡监察御史后,又于元封五年(前106年)分全国为十三部(州),各部始置刺史一人。“刺”,检核问事之意。刺史制度在西汉中后期得到进一步发展,对维护皇权,澄清吏治,促使昭宣中兴局面的形成起着积极的作用。汉成帝绥和元年(前8年)刺史改称州牧,职权进一步扩大,由监察官变为地方军事行政长官。字义分解 刺读音:cì,cī[ cì ] 1. 用有尖的东西插入:刺绣。刺伤。刺杀。 2. 暗杀:刺客。被刺。行刺。 3. 侦探,打听:刺探。 4. 用尖锐的话指出别人的坏处:讽刺。讥刺。 5. 尖锐像针的东西:芒刺。鱼刺。刺丛。 史读音:shǐ史shǐ(1)(名)历史:~学。(2)(名)古代掌管记载史事的官。(3)姓。 |